第(2/3)页 倒是另一个办公室内,刘主任看的哈哈大笑,大概也只有他才明白里面的道道。 那位唐律师最开始的问题虽然很直接,但那明显是用来打草惊蛇,用来试探的。 顺便挖个坑。 结果没想到,李忠达没有半点犹豫就往里面跳! 看那样子刚刚那位唐律师都有点懵逼,估计是真没见过这阵仗。 但凡有点经验的律师都不可能跳这坑。 如果换做刘主任自己,审批流程这种东西,他根本不可能这么回答。 就说集团主要领导签字,问具体是哪个领导,不太清楚。 对方要是问审批了的三个项目奖金有没有发放这些,直接回答这和本案无关就行。 因为这个案子是苏业平要自己的奖金,所以其余的奖金是不是发了,那确实和他没关系。 是,这样可能会不太好看,但是面对无法回答的问题,插科打诨才是最好的应对方法! 典型的如同当年那位马科长。 别人问你是或者不是,你直接回答:或者。 所以马科长保住了那些工人的岗位,所以马科长现在成了马局长,就是这个道理。 明知道不是唐方镜的对手,就不要想着正面硬刚。 直播间的人都在笑,庭审现场,李忠达也有点奇怪。 他感觉自己回答完之后,好像有人发出了笑声。 这……难道是笑我吗?可是我的回答没什么笑点啊。 于是想了想之后他又补充道:“我们公司之所以不准备继续发奖金,是因为其中两个项目严重亏损。” “在项目严重亏损的情况下,本就需要公司赔钱,在这个时候继续发奖金没有任何道理。” 他认为自己的逻辑没问题,这也是当初那位律师给他说的一个反驳点。 然而他这边两句话刚刚说完,上面的宋法官便敲响了法槌。 就好像人老了反应比较慢一样,反正宋法官就是在李忠达两句话说完后的刹那才敲的法槌。 “被上诉人,警告一次,没有经过审判长同意禁止发言!” 李忠达:“???” 宋法官接着说道:“被上诉方,我问你,你们公司的内部有没有离职员工不发放奖金的规定?” 他同样是看热闹不嫌事大,但和老唐那种故意挖坑的提问不同,他这边还是要以事实为基础,以法律为准绳。 李忠达又开始冒汗了,现在是审判长在发问,所以他必须得回答。 而且是要正面回答,不然就要承担相应的举证责任。 仔细想了半天,李忠达终于开口道:“审判长,公司内部没有这方面的规定。” 宋法官低头记录着什么,然后又开口道:“对于投资开发部自己制定分配方式的行为,公司内部有无具体规章制度?” 李忠达憋了半天还是说道:“这方面没有明确的规章制度。” 记录完了,宋法官这才开口道:“上诉方呢?还有补充的吗?” 老唐随即开口道:“根据城开集团的文件规定,奖励获取条件是引进项目,并没有说必须得盈利。” “尽管其约定奖金数额以预期利润为基准进行计算,但预期利润并非真实利润。” “而且,根据文件中‘该项目的预期利润’可以知道,这个奖金是根据单独项目来进行计算。” “别说现在对方没有提交证据证明项目没有达到预期利润,退一万步说,就算两个项目出现亏损,那也不必然证明剩下四个项目必定亏损!” 刚刚那些提问是针对公司的,他很清楚,这次是有任务的,有任务的情况下必须扩大化! 单单是直播可不够。 只不过现在,针对公司做的事已经够了,现在老唐开始认真赢官司了。 刚刚那些话的意思很简单,你说的是预期利润,做工程的都知道,这玩意是接了项目的时候算出来的。 同样,你自己说是根据每一个项目的情况来发奖金,结果现在呢你又说两个项目亏损,所以六个项目的奖金都不发了。 你们要不自己看看在说啥? 这就是老唐对于当初第四个争议点的答案,你项目亏损什么的,和奖金发放没有任何关系! 依据就是你们自己之前发的文件。 然后,老唐继续说自己的一系列想法,包括“审批既是权利,又是义务!” 劳动者的行为已经符合规定形式的时候,就必须进行审批! 老唐从文件规定的主体开始一一的进行对比。 “从文件规定的奖励对象来看,投资开发部以引进项目作为职责,故其系该文的适格被奖对象;” 第(2/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