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页 黄中义带着总经理等人满脸开心的离开了。 不知道为什么,当这位唐律师说出“这案子我接了”的话时,他们心里莫名的就产生了一种安全感。 就好像只要这位唐律师接了案子,就不用再担心什么了。 明明这位唐律师并不擅长知识产权,甚至可以说,他以前就没有知识产权方面的案例。 但就是安心,甚至于帝都的那位张主任也没有给他带来过这种安心。 老唐将人送了出去,好歹是大客户,不夸张的说,只要自己能把案子做成,今年接下来的任务就不用担心花钱了。 想怎么花就怎么花! 案子并没有风险代理,因为黄中义那边认为没必要。 既然来找老唐,那就是相信他,对于公司来说如果赢不了官司那就是破产,所以也无所谓这些律师费了。 但如果赢了官司,那就好办了,反正都能算在维权费用中,也就是让对方出律师费。 老唐仔细研究着手中的判决书,他两世加起来也没怎么接触过知识产权诉讼,所以这也是头一次。 判决书很厚,特别的厚,里面单单是对双方技术内容的对比就用了特别巨大的篇幅。 这也是类似案件的特点,专利类型的侵权,尤其是发明专利类型的侵权,证明起来是特别繁琐的。 生产技术类型的专利,在专利记载中都是一整套的流程,比如某气体经过载气压缩机压缩后压力达到多少,再经过什么机器进行升温等等。 其中的数值都有一个范围,所以这也是为什么必须得现场查验的原因。 这是一整套的流程,气体从什么样的机器进入,在里面发生什么样的反应,压力是多少,温度是多少,怎么样加压,怎么样升温。 以及用什么样的机器等等,专利里对这些都有明确的记载。 所以判断是否侵权,就得把被告这边的生产技术也都列出来,逐一进行对比。 这没有什么取巧的地方,必须得是专业人员来进行分析。 法律可以通过一些方法走捷径,但是涉及到了技术这种偏理科方面的东西,那不用怀疑,是多少就是多少。 人家申请专利的时候,对于可能的数据范围都进行过详细的测试,压力多少到多少,最高值和最低值都很清晰。 你的流程和人家差不多,中间的数据也差不多,那你说这是巧合? 哪有那么多的巧合呢。 老唐开启了过目不忘,这种专业性质的东西他啃起来也比较困难,但是他必须得稍微掌握一点。 最起码不能一问三不知。 如果某个专利生产的是新产品,那面对侵权就很容易了。 为什么呢,《专利法》第六十六条规定,专利侵权纠纷涉及新产品制造方法的发明专利的,制造同样产品的单位或者个人应当提供其产品制造方法不同于专利方法的证明。 也就是我们通常说的举证责任倒置,但那只涉及新产品,所以不是所有的专利侵权都适用举证责任倒置…… 通过判决书老唐也看出来了,有的地方数据和流程确实不太一样。 帝都那位张主任可是知识产权领域的大牛,照样没有完全赢下这场官司。 因此老唐并没有打算继续走这条路,至少他可以看出来,暂时这条路是走不通的。 而且,老唐认为,现场勘验这种依旧不能完全反映情况。 尤其是在对方有准备的情况下,数据是可以调的,一些机器也是可以临时改的。 所以还是要从那四個人开始下手。 过目不忘之下,判决书的内容早已经被他记住了。 坐在椅子上,老唐静静的闭上眼睛开始思考,在这样的情况下,他该如何把这个案子做成。 关键还是证据收集的问题,不能举证责任倒置的情况下,必须得自己这边拿出足够的证据才行。 时间慢慢过去,很快又是新的一天。 老唐还是和往常一样,一碗小米粥外加油条鸡蛋,吃完后便来到了律所。 王青青已经在门口等着了,见到老唐进来随即道:“唐哥,黄总那边打过电话了,说他已经和那四个人都联系过了。” “我们今天就可以直接去见他们,只不过离职的那个目前不在京州,在汉南省那边。” 老唐点点头:“不着急,一个一个来。” 对于老唐要见这几个人的想法,其实黄总等人都有点不理解。 就算真的有人泄露机密,那你见一面就能看出来吗? 第(1/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