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趁此机会,孟缺蹬步而起,右手两个指头呈“剪刀”状伸出,追着被烧的钱宾,两指稳、狠、准地插进了他的双眼。登时血流如注。 “啊!我的眼睛……我的眼睛……”钱宾遭袭,双目失明,痛嚎哀叫。 钱氏族人和慕容族人都会类似的“鳞甲护体”,一般的武器和攻击都难以对他们造成伤害。对此,爷爷早就跟孟缺说过,眼睛是他们的一大弱点,还有人体头顶的“百汇穴”、“天突穴”都是他们的弱点。 “混帐……竟然敢伤我的眼睛……你给我出来……” 钱宾成了瞎子,什么都看不见,顿时攻击招数十分凌乱,甚至马虎。在别墅大厅里横冲直撞,如蛮牛一般。 最开始孟缺对他坦白身份,就已经意味着要将他斩杀于此了。孟氏的秘密现在还不能公开于世,要继续保留这份秘密,那就得将知道秘密的人并且是有危险的人,彻底“封口”。 杀人,一定要杀得漂亮才不会被怀疑。警察虽然无能,但是不代表钱氏家族的人也全部都是无能之辈。 钱宾虽然是钱氏一族的“废柴”,但毕竟是姓钱的人。他若死了,其家族肯定会找原因、找凶手的。 对于此,孟缺早就想好了对策。 轻步走到昏迷的两个混混身边,拣起一个已经破碎了的锋利酒瓶碎片。静悄悄地靠近着钱宾,然后趁他不注意,果断出手,从他后脑“天突穴”上狠插了下去…… 登时,钱宾浑身一阵颤抖,然后双腿轰然跪地,全身上下的乌黑色鳞片如潮水退却一般迅速地消失不见。鲜血从“天突穴”喷注而出,只是两三秒之后,就如木头一般趴在了地上,已然是死了。 搞定了他,孟缺长长地呼了一口气。既然杀了人,还想要在西南区域继续安逸地生存地话,那就要先毁尸灭迹。 将钱宾的尸体脱到一个大型沙发上,然后从大厅的柜台里翻出了几瓶烈性高度酒,淋撒在他的身上,放出一把火,顿时火苗儿雄雄燃烧了起来…… (书友们真给力,昨天月票冲到了新书第二名,今天做为回报,连爆四章,也许会有点慢,但绝对不会少。) 第(3/3)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