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3)页 除了那些胆小慎入钓鱼的评论,第一热帖玩起了接龙。 读者我会打篮球:【3月8日晚,无业游民丁某约网友刘某到自己的出租屋内喝酒。期间刘谋感叹现在有钱人太多,丁某随即表示“不如出去弄点钱”,刘某随即响应。解放路的监视探头显示,3月9日凌晨5时16分许,他们的早餐摊支起来了。】 读者泰酷啦:【昏暗的路灯下,早餐摊边来了一位年轻的女性,她要了一碗馄饨。丁某微微一笑,不动声色地拿起了菜刀,悄悄走到女生的背后,手起刀落,丁某切起了香葱。】 读者故意的还是不小心的:【这名女性离开前表示以后会常来光顾他们的早餐摊,在她转身后,刘某和丁某露出莫名的笑容。不一会,刘某迅速收起了摊位,丁某则向着女性离开的方向跑去。此时街上行人很少,丁某很快就追到了这名女性,对她说道:“您的钱包落下了。”】 读者我真不是渣男啊:【女生接过钱包的时候,就立马拨通了派出所电话,刘某和丁某听闻一把冷汗撒腿就跑,嘴里叨念着:叫你别随便干这些蠢事,现在好了吧身份暴露了。几台警车在前面拦截住他们,丁某说道:“哥,我跑不动了,要不.要不就算了我们别跑了吧“。警车上下来一位警官,一见两人立马伸手紧握住他们的手:“英雄!我们找你们很久了,您们为本市做了38764件好事,一直不留名,市民们都非常感谢你们,我们找了你们3个月了,特意为你们送上锦旗!”】 “评论区比正文精彩。” 孔飞驰津津有味的看着评论区,顺便给《囚犯》投了一票。 十月二十五号晌午。 问鼎苍穹短文大赛在如火如荼的进行中,第一波投票高峰期过去,除了排名前五票数仍在飞快增长,其他文章票数增长明显缓慢。 北枫娱乐,徐文学正在接受采访。 “请问您最看好哪篇文章夺冠呢?” 女记者微笑问道。 娱乐圈喜欢的明星不在少数,像仲庆生就明确表示喜欢,是孤酒和封魔的粉丝。 徐文学也多次在公共场合表示喜欢孤酒的。 “《囚犯》吧,我个人比较喜欢这篇短文,好奇出自哪位白金大神之手。”徐文学回答道。 “那您决定哪篇文章是孤酒写的?” 女记者继续问道。 “当然是《杀手》了,百分百是孤酒!”徐文学毫不犹豫道。 采访途中,一名靓仔路过。 看到姜阎,女记者主动走过去。 “姜阎先生,有兴趣接受我们文化报的采访吗?” (本章完) 第(3/3)页